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与循证矫正
随着毒品犯罪的猖獗以及吸毒人数的增加,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不断攀升。涉毒服刑人员中吸毒成瘾者由于长期吸食毒品,呈现出疾病缠身、毒瘾难戒等生理和心理特征。涉
毒社区服刑人员兼具罪犯和病人双重身份,面临再犯风险高、收监执行难、不被社会接纳等难题,传统矫正方法已无法有效应对,需要检视传统矫正模式,探查困境和原因,引入循证矫正的理念和方法。
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应立足于社会支持系统,基于犯因和病情,寻找各类矫正证据,科学地矫正和戒治,使其回归社会,从而实现社会防卫和社会治理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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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涉毒社区服刑人员;吸毒成瘾;循证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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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敬雪华
(一),女,四川阆中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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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毒品犯罪的猖獗以及吸毒人数的增加,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增长。据统计,年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5万人,年登记在册的人数增长到.5万人。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由于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出现“矫正难、收监难、再犯风险高”等困境。
如何加强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降低或减少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督导其回归社会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传统的矫正方法已无法应对涉毒社区服刑人员再次涉毒及犯罪等难题,这就需要对传统矫正模式进行检视,对其困境和原因进行分析,引入新的矫正范式——循证矫正。
即从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犯因以及病情等寻找矫正证据,优化矫正方案,使矫正与戒治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提升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目标。
◆◆一、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范围与特点◆◆(一)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范围界定从规范角度讲,毒品是一种违禁品。我国《禁毒法》和《刑法》规定,毒品是国家依法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自然物质和化学合成物质。毒品分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新型毒品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K粉、麻果、摇头丸等。
涉毒人员主要是指吸食和违规使用毒品的人,主要有以下几类:
1.有吸毒史的;
2.未吸毒但实施毒品犯罪的;
3.既有吸毒史又犯罪的;
4.违规使用毒品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
违规使用毒品从行为表现来看,主要包括:持有或使用少量毒品的违法行为,以及实施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等①。
有吸毒史的人根据吸食毒品的种类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吸食新型毒品对人身体的损伤远强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结构性损害,同时还对心血管造成严重损害。
吸食传统毒品中毒者可以经过生理脱敏和美沙酮维持治疗,但吸食新型毒品的中毒者几乎是不可逆的,常常出现类似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的症状:一是感知觉障碍,二是思维障碍,吸食者会出现丰富的错觉和幻觉,由敏感、多疑逐渐发展成偏执,同时伴有暴力倾向,包括自伤自残以及伤人行为。
目前有三种戒毒场所,一是家庭戒毒,即在相关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家庭参与戒毒;二是强制隔离成毒,即由公安机关强制吸毒人员到戒毒所戒毒;三是社区戒毒,即吸毒人员自愿或被公安机关要求到社区戒毒中心或康复中心戒毒。但不管在何种场所、使用何种方式,戒毒效果都不甚理想,戒毒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①他们包括:被法院判处管制、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统称为“四类人”,对这“四类人”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涉毒社区服刑人员有两种身份:一是罪犯,二是涉毒。社区服刑人员是指在社区服刑或者在社区接受刑事处遇的罪犯,也即前文所述“四类人”。涉毒社区服刑人员中吸毒成瘾者由于长期吸食毒品,身体机能受损,呈现出与一般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特点,这类人矫正难度大、重犯风险高。
如何对这类人进行有效矫治,一直是广大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感到头疼和棘手的疑难问题。基于此,本文重点白瘕风能治疗吗治白癜风石家庄哪家医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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