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

今天,CDE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具体信息如下:

附件1

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年7月目录一、概述二、真实世界数据来源及现状

(一)真实世界数据常见的主要来源

1.医院信息系统数据

2.医保支付数据

3.登记研究数据

4.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数据

5.自然人群队列数据

6.组学数据

7.死亡登记数据

8.患者报告结局数据

9.来自移动设备的个体健康监测数据

10.其它特定功能数据

(二)真实世界数据应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真实世界数据适用性评价

(一)源数据的适用性评价

(二)经治理数据的适用性评价

1.相关性评价

2.可靠性评价

四、真实世界数据治理

(一)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性处理

(二)数据提取

(三)数据清洗

(四)数据转化

(五)数据传输和存储

(六)数据质量控制

(七)通用数据模型

(八)真实世界数据治理计划书

五、真实世界数据的合规性、安全性与质量管理体系

(一)数据合规性

(二)数据安全管理

(三)质量管理体系

六、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名词解释

参考文献附录1中英文对照表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

一、概述

真实世界证据(RealWorldEvidence,RWE)是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概念和应用参见《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而真实世界数据(RealWorldData,RWD)则是产生RWE的基础,没有高质量的适用的RWD支持,RWE亦无从谈起。

真实世界数据是指来源于日常所收集的各种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诊疗及保健有关的数据。并非所有的真实世界数据经分析后就能产生真实世界证据,只有满足适用性的RWD经恰当和充分地分析后才有可能形成RWE。目前RWD普遍存在数据的记录、采集、存储等流程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数据不完整,数据标准和数据模型不统一等问题,对RWD的有效使用形成了障碍。因此,如何使收集的RWD能够成为或经治理后能够成为满足临床研究目的所需的分析数据,以及如何评估RWD是否适用于产生RWE,是使用真实世界数据形成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监管决策的关键问题。

本指导原则作为《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的补充,将从真实世界数据的定义、来源、评价、治理、标准、安全合规、质量保障、适用性等方面,对真实世界数据给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建议,以帮助申办者更好地进行数据治理,评估RWD的适用性,为产生有效的RWE做好充分准备。

二、真实世界数据来源及现状

与药物研发有关的真实世界数据主要包括在真实医疗环境下业务流程记录的数据(如电子病历),以及各种观察性研究数据等。此类数据可以是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前已经收集的数据,也可以是为了开展真实世界研究而新收集的数据。

(一)真实世界数据常见的主要来源

我国真实世界数据的来源按功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医保支付数据、疾病登记数据、公共卫生监测数据(如药品安全性监测、死亡信息登记、院外健康监测)、自然人群队列数据等,以下是根据数据功能类型分类的常见真实世界数据来源。

1.医院信息系统数据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包括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字化或非数字化患者记录,如患者的人口学特征、临床特征、诊断、治疗、实验室检查、安全性和临床结局等,通常分散存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EMR/EHR)、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ACS)、放射信息管理系统(RIS)等不同信息系统中。有些医疗机构在数据集成平台或临床数据中心(CDR)的基础上建立院级科研数据平台,整合患者门诊、住院、随访等各类信息,形成直接用于临床研究的数据。有些区域性医疗数据库,利用相对集中的物理环境进行跨医疗机构的临床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具有存储量大、类型多等特点,也可作为RWD的潜在来源。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基于临床诊疗实践过程的记录,涵盖临床结局和暴露变量范围较广,尤其电子病历数据在真实世界研究中应用较广。

2.医保支付数据

我国医保支付数据的主要来源有两类,一类是政府、医疗机构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进行医保支付数据库的建立和统一管理,包含有关患者基本信息、医疗服务利用、处方、结算、医疗索赔和计划保健等结构化字段的数据。另一类是商业健康保险数据库,由保险机构建立,数据以保险公司理赔给付与保险期限作为分类指标,数据维度相对简单。医保系统作为真实世界数据来源,较多用于开展卫生技术评价和药物经济学研究。

3.登记研究数据

登记研究(RegistryStudy)数据是通过有组织的系统,利用观察性研究的方法搜集临床和其他来源的数据,可用于评价特定疾病、特定健康状况和暴露人群的临床结局。登记研究根据研究定义的人群特点主要包括产品登记、健康服务登记和疾病登记三类,我国的登记研究主要是疾病登记和产品登记研究。其中,医疗机构和企业支持开展的产品登记研究,观察对象是使用某种医药产品的病例,重点观察其不同适应症的效果或监测不良反应。

登记研究数据库的优势在于以特定患者为研究人群,通过整合临床诊疗、医保支付等多种数据来源,数据采集较为规范,一般包括患者自报数据和长期随访数据,观测结局指标通常较为丰富,具有准确性较高、结构化强、人群代表性较好等优点,对于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和依从性具有较好的适用性。

4.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数据

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数据主要用于开展药物安全性研究及药物流行病学研究,通过国家或区域药品安全性监测网络,从医疗机构、制药公司、医学文献、网络媒体、患者报告结局等渠道,进行数据收集。此外,医疗机构和企业自身建立的自有药品的安全性监测数据库也可能成为此类数据来源的一部分。

5.自然人群队列数据

自然人群队列数据指对普通人群或患有重大疾病人群通过长期前瞻性动态追踪观察,获取的各种数据。自然人群队列数据具有统一标准、信息化共享、时间跨度长和样本量较大的特点,此类RWD可以帮助构建常见疾病风险模型,可对药物研发的精准目标人群定位提供支持。

6.组学数据

组学数据作为精准医学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基因组、表观遗传、转录组、蛋白质组和代谢组等数据,这些数据从系统生物学角度刻画了患者在遗传、生理学、生物学等方面的特征。通常组学数据需要结合临床数据才可能成为适用的RWD。

7.死亡登记数据

人口死亡登记是一个国家对其国民的死亡信息持续完整的收集和记录。目前我国有四个系统用于收集人口死亡信息,分别隶属于国家疾控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和民政部。人口死亡登记数据包含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所有信息,记录了详细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可以产出人群分死因死亡率的数据来源。

8.患者报告结局数据

患者报告结局(Patient-Reported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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